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具备的条件
2017-04-13 13:58:20 浏览次数: 信息来源: 黑龙江绥化住房管理中心
(一)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、户籍证明;
(二)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(含)以上;
(三)申请购买现房贷款的,取得房屋所有权证10年之内;
(四)申请购买期房贷款的,须取得合法有效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及按规定比例支付的首付款收据。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,须具有县(区)级以上规划、土地、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;
(五)借款人本人及配偶均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,且均未向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担保;
(六)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,信用良好,有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
(七)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