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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充严打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 8月15日后将被追责

2017-08-17 15:42:41  浏览次数:   信息来源: 南充新闻网

    南充严厉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,要求将骗提套取的资金全部交回。8月7日,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,回交截止时间为本月15日,未按照要求回交,将面临曝光和追责、移交公安机关等处理。

 

    7日上午,南充新闻网记者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看到,工作人员正在对一些可疑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核查,对贷款资金的流向、申请理由进行审核。“近段时间以来,通过现场业务办理和回查核实,发现有少部分缴存人通过不同形式的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。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名负责人介绍,为了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,从7月28日起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启动了专项整治与打击行动,要求2016年1月1日后有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当事人,于2017年8月15日之前将骗提套取资金全部交回。

 

    “截至8月4日,已经有5人共退回20余万元住房公积金,这些资金全部是骗提套取。”该名负责人介绍,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,主要是通过伪造房屋查询证明、房产证、银行还贷清单资料等方式,严重违反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此次行动共将持续两个月,在规定时间未交回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资金的,将进行公开曝光,甚至是记入黑名单、通报单位、移交公安机关等处理。对伪造证件、合同、发票的中介机构或社会人员,公安机关也将予以严厉打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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