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取消“代际互助”提取政策的通知
2026-09-24 10:39:36 浏览次数: 信息来源: 黑龙江绥化住房管理中心
各缴存人:
按照上级要求,自2026年9月24日起,取消“代际互助”(缴存人家庭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
息,购房人及其配偶提取后,账户余额不足的,购房人及配偶的父母、子女可提取个人账户余额)提取政策。
特此通知。
绥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6年9月23日
各缴存人:
按照上级要求,自2026年9月24日起,取消“代际互助”(缴存人家庭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
息,购房人及其配偶提取后,账户余额不足的,购房人及配偶的父母、子女可提取个人账户余额)提取政策。
特此通知。
绥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6年9月23日
黑公网安备 23120202000006号